【关于调整嘉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】
各县(市、区)医疗保障局(分局)、财政局,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部、民生事业部,市财政局港区分局,嘉兴港区人力社保局:
为做好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,适应医疗费用增长和基本医疗需求提升,确保参保人员医保权益,根据《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》(医保发〔2022〕20号)、《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》、《嘉兴市基本医疗保障暂行办法》(嘉政发〔2019〕20号)、《嘉兴市长期护理保险暂行办法》(嘉政发〔2017〕20号)等有关规定,经市政府同意,现就调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通知如下:
一、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保障待遇图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(站)以及按政策实行医共(联)体管理的基层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55%,二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45%,其他医药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35%。
图片门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(符合医保规定费用)为2300元。
二、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筹资标准2023年度,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筹资标准为1910元/人/年(含长期护理保险筹资120元/人/年),
其中个人缴费670元/人/年(含长期护理保险个人缴费30元/人/年),各级财政补助1240元/人/年(含长期护理保险财政补助90元/人/年)。
上述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。
嘉兴市医疗保障局 嘉兴市财政局
2022年11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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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度嘉兴市市本级
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开始啦!
01
哪些人员可以参加居民医保?
(1)本地户籍、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。
(2)非本地户籍,但持有浙江省居住证,在户籍地未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基本医疗保险的新居民及其子女。
(3)本市各类高等学校(包括民办高校)未参加户籍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基本医疗保险的全日制学生。
02
2023年度市本级居民医保的缴费标准?
2023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筹资标准为1910元/人/年(含长期护理保险筹资120元/人/年),其中个人缴费670元/人/年(含长期护理保险个人缴费30元/人/年),各级财政补助1240元/人/年(含长期护理保险财政补助90元/人/年)。
以学校为单位参保的在校大学生(研究生)按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的30%缴纳(小数后四舍五入,下同)。当年大学新生和毕业生按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的15%缴纳。
03
参加人员在何时间段内
缴纳2023年居民医保费用?
2023年度居民医保集中征收期时间为2022年11月29日——2023年1月31日。因系统升级停机,2022年12月21日——12月31日无法办理参保和缴费手续。逾期参保缴费的,待遇自缴费月起的第三个自然月开始享受。
04
居民医保缴费方式有哪些?
(1)批扣方式:
批扣时间2022年11月29日——12月20日,2023年1月1日——1月28日,在签订银行缴费协议的银行卡账户中存入670元。
(2)支付宝、微信缴费方式:
缴费时间2022年11月29日——12月20日,2023年1月1日——1月31日。
(3)现金缴费方式:
缴费时间2022年11月29日——12月20日,2023年1月1日——1月31日,持有效身份证件到禾城农商银行、嘉兴银行、邮储银行等各银行网点缴纳。
05
各类人员如何办理参保手续?
(1)
原参保人员:
2022年已参加居民医保的市本级城乡居民,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,按第4条规定缴纳费用。
(2)
新参保人员:
2022年度未参加居民医保的本地户籍城乡居民,在集中征收期内持户口本到所属镇(街道)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参保手续并办理嘉兴金融市民卡,并按第4条规定缴纳费用。
(3)
职工医保转居民医保人员:
2022年参加职工医保,2023年度需要转居民医保人员,需要在2022年12月20日前持户口本先到各镇(街道)医保经办部门办理职工医保停保、居民医保参保手续,并按第四条规定缴纳费用。
(4)
居民医保转职工医保人员:
2022年参加居民医保,2023年度需要转职工医保人员,需要在2022年11月29日前持户口本到各镇(街道)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居民医保停保,并2022年12月20日前及时办理职工医保参保手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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